清自然资告〔2022〕4号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为更好地推进盈富工业园片区的有关审批工作,经研究,在原《关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审核)方面职能分工及工作范围调整的公告》(清自然资告〔2019〕14号)基础上,补充调整如下:
将龙塘站单元盈富工业园约0.461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梨园路东侧规划道路以东,燕南大道以南,凤翔大道以西,龙星路以北的自然资源工作业务从清城分局调整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其他各项职能分工及工作范围仍按原《关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审核)方面职能分工及工作范围调整的公告》(清自然资告〔2019〕14号)执行。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