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草拟了《清远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
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电话:0763-3367019,联系人:唐小姐。
2.信函请寄: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交通大厦501室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11518,请在信封注明“《清远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唐女士,0763-336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