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对2019年9月23日印发的《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清府办函〔2019〕122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评估意见。截至4月14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修改意见。
特此公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对2019年9月23日印发的《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清府办函〔2019〕122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评估意见。截至4月14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修改意见。
特此公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