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清远市粤色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注销申请予以通过,现依法注销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442021240078).
特此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