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我局对2019年9月23日印发的《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清府办函〔2019〕122号)进行修订,拟定了《清远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修订稿)》。该稿已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向公众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2月21日,我局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了群众的若干意见,并已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原路给予回复。
特此公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我局对2019年9月23日印发的《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清府办函〔2019〕122号)进行修订,拟定了《清远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修订稿)》。该稿已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向公众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2月21日,我局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了群众的若干意见,并已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原路给予回复。
特此公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