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19年6月14日印发的《清远市市辖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清府办函〔2019〕111号)(以下简称《细则》),有效期5年,截至2024年6月14日到期。按照工作部署,我局根据更新的上位政策及“三旧”改造工作实际推进情况对《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形成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细则》修订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联系电话:0763-3369337
电子邮箱:qysjxz@163.com
附件:清远市市辖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