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要求,现对申报2023年度清远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间,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印章,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本次公示结束后,请通过人员将评审结果在本人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附件2,5月27日前报送至清远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清远市自然资源局303室)。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人事科
联系人:黄女士、罗先生,联系电话:3369911/3365089;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620室。
2.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开发科
联系人:温翠仪,联系电话:3382510;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远市静福路国资大厦1112室。
附件:1.2023年度清远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doc
清远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
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