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准确反映我市矿产品市场价格,为出让矿业权评估出让收益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勘发〔2018〕34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的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修订的清远市市县两级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进行修编调整,编制了《清远市市县两级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修订报告(2024年)》,经第一轮征求意见后,我局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报告》作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763-336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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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308室(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邮政编码:511518
附件:清远市市县两级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修订报告(2024年).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