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2〕128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修订了《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该《章程》于2024年8月30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2〕128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修订了《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该《章程》于2024年8月30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