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按照有关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中介机构借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之机违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一、受理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受理范围
中介机构借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之机违规收费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1.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长期有效);
2.或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填写《中介机构借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之机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征集表》发送至邮箱:qygtjck123456@163.com;
3.或邮寄信函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4号楼(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楼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邮政编码511500。
附件:中介机构借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之机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征集表.xls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