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国能石角专线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的《方案》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0763-3375003
电子邮箱:qyzrzy_xfk@gdqy.gov.cn
附件: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国能石角专线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