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有关单位负责清远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审核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审核。
二、报价控制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对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外业检查比例不低于30%(约210个图斑),填写外业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二)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为签订服务合同后一个半月内完成。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工程测量相关资质,具备在清远市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须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10月25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寄提交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修复科。
七、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开封,由我局研究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763-3375003;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