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市配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和规范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保障停车场(库)的合理使用,我局对《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计算规则》中的停车位配建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拟定了《清远市区配建停车场(库)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现向公众征求《清远市区配建停车场(库)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的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清远市区配建停车场(库)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交通大厦615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小姐 0763-3366648
邮 箱:qyzrzy_bgs@gdqy.gov.cn
附件清远市区配建停车场(库)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