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多样性的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清远实际,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原则,我局拟定了《关于在清远市区推行高品质新型住宅试点的实施方案(稿)》。现向公众征求《关于在清远市区推行高品质新型住宅试点的实施方案(稿)》的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关于在清远市区推行高品质新型住宅试点的实施方案(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交通大厦615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小姐 0763-3366648
邮 箱:qyzrzy_bgs@gdqy.gov.cn
附件《关于在清远市区推行高品质新型住宅试点的实施方案(稿)》.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