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探矿权挂牌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具体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由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挂牌出让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二)勘查矿种:地热
(三)地理位置: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
(四)矿区面积:8.7805平方千米(13170.75亩)
(五)勘查工作程度:可行性勘查
(六)勘查投入要求:两年内提交地热可行性勘查报告,符合法律要求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七)出让年限:5年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被吊销探矿许可证,自吊销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探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
四、挂牌出让要求
(一)本次探矿权通过网上有起始价的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继续出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76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允许竞买人以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5.2万元。
(三)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探矿权的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探矿权挂牌成交价格即为该探矿权总出让收益)。
(四)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tzyjy.qyggzy.cn/portal/)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五)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交易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六)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8日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5时,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6时,对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4月7日,挂牌时间:2025年4月8日9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五、竞得人资格审查
(一)网上交易实行事后审查制度。
(二)竞得人在网上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竞价结果通知书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竞得人资格审查手续,所需相关证件、材料如下:
1.探矿权挂牌竞得人资格审查表;
2.竞得人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2.资格审查材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明确不具备资格的其他形式。
(四)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挂牌竞得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探矿权竞得人应持竞得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相关材料,与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公示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履行挂牌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及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探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二)有意竞买者自行现场踏勘矿区,费用自理。
(三)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合同后,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不再退还,由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直接划转。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原路退还。
七、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探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探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得人不得以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要求退款、索赔、延长勘查期限等。
(三)探矿权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及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导致不能采矿或不能按计划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
(四)《探矿权出让合同》对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另有约定的,参与竞买视同接受。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竞得人应及时备齐办证所需资料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并自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探矿权登记。在约定期限内,竞得人未领取探矿许可证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探矿权出让合同》,已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应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每年按照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缴纳采矿阶段出让收益。
(三)本次出让的仅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后续转采矿权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其他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探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
九、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十、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3-3366856
电子邮箱:qykg3366856@163.com
(二)交易机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东侧105室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网址:https://gtzyjy.qyggzy.cn/por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