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延期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4、地级以上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5、其它有关土地管理政策文件。 |
申请资料 |
1、土地使用年限延期申请(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原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国有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式一份(当时签订时受让人一份); 8、建筑方案批复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1、土地评估报告原件(由国土部门委托); 12、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
受理条件 |
1、符合土地使用年限延长的有关规定; 2、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
受理部门 |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根据国家、省和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收取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
查询 投诉方式 |
查询电话:0763-3360926 投诉电话:0763-3380692 投诉邮箱:qygtjrsk@163.com |
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延期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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