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执法发〔2017〕69号
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6宗非法占用土地案以及1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列为我局挂牌督办案件。
1.清城区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380号,违法主体:龙塘镇银盏村委会新围村民小组;
2.清城区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429号,违法主体:安能砖厂;
3.英德市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274号,违法主体:周京化、陈国辉;
4.英德市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312号,违法主体:粤通驾校;
5.佛冈县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60号,违法主体:陈延烔;
6.连州市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81号,违法主体:连州市百汇投资有限公司;
7.阳山县2017年第二季度矿产卫片监测图斑4号,涉案矿山:小江镇石螺村大坪骆石场。
请你们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制度》(粤国土资执法发〔2016〕146号)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抓紧调查处理,案件处理情况报我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结案。
上述案件办结时限为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
联系人:黄正铿,联系/传真电话:3382052。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