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英德市英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北居委会、城西居委会、 城南居委会、长岭村)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4-01

清自然资空间规发〔2020〕3号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英德市英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北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城南居委会、长岭村)>的请示》(英自然资字〔2019〕304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英德市英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北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城南居委会、长岭村)》。

本方案拟使用英德市英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2.7533公顷,并同时调整英城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4个地块,位于英城街道城北、城南、城西居委会内,总面积2.7533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7530公顷(含耕地1.3183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调出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英城街道长岭村内,土地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2.7533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全为农用地(含耕地2.6437公顷)。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在省自然资源厅未予以备案通过并更新数据库前,不得使用该方案涉及的有条件建设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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