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英德市桥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大唐广东英德白石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请示》(英自然资字〔2020〕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英德市桥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大唐广东英德白石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本方案拟使用英德市桥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0.2186公顷,并同时调整桥头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桥头镇五石村内,总面积0.2186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调出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桥头镇桥头村内,土地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0.2186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在省自然资源厅未予以备案通过并更新数据库前,不得使用该方案涉及的有条件建设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