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建用字〔2020〕14号
英德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英德市2019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英自然资字〔2020〕4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广东省英德华侨茶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9.0860公顷(林地0.3635公顷、园地8.6680公顷、其他农用地0.05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国有未利用地0.5851公顷。上述土地(合计9.6711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英德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