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行批发〔2018〕1号
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报来《关于要求划拨清远市实验幼儿园项目用地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清远市新城B12号区静福广场南侧9463.0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清远市实验幼儿园名下,作为清远市实验幼儿园项目用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具体位置、界址、面积以测量红线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用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使用权人为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三、项目土地开发建设须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要求。
清国土资行批发〔2018〕1号
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报来《关于要求划拨清远市实验幼儿园项目用地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清远市新城B12号区静福广场南侧9463.0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清远市实验幼儿园名下,作为清远市实验幼儿园项目用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具体位置、界址、面积以测量红线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用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使用权人为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三、项目土地开发建设须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