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人民政府:
《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5006GB00873地块旧城镇改造“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清城区人民政府协调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在改造方案批复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二、改造方案的实施情况,请按规定及时报备。
附件1: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5006GB00873地块旧城镇改造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2: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5006GB00873地块旧城镇改造“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