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
《铨丰(清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项目“三旧”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清新区人民政府在改造方案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改造主体签订监管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并在改造方案批复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组织改造主体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二、改造方案的实施情况,请按规定及时报备。
附件1: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铨丰(清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2:铨丰(清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项目“三旧”改造方案.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