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行批发〔2018〕5号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报来《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关于请求划拨清远校区二期建设用地(441802003007GB00088)的函》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J47区2395.7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名下,作为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具体位置、界址、面积以测量红线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用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使用权人为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三、项目土地开发建设须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要求。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