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7-13

根据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阳山县阳城镇麦冲村麦冲经济联合社等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的范围:阳山县阳城镇麦冲村麦冲经济联合社,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水井经济联合社,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虾佛、新屋、围边、中心、塘边经济合作社,阳山县黎埠镇南村村南村经济联合社,阳山县黎埠镇南村村山塘、中心、塘角、门楼、元塘、老屋经济合作社,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双鱼经济合作社,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坳头经济合作社,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下洞经济合作社,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竹兜经济合作社,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坦塘经济合作社(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风力发电,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拟征收土地面积:阳山县阳城镇麦冲村麦冲经济联合社0.1229公顷,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水井经济联合社0.0033公顷,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虾佛、新屋、围边、中心、塘边经济合作社0.1528公顷,阳山县黎埠镇南村村南村经济联合社0.1241公顷,阳山县黎埠镇南村村山塘、中心、塘角、门楼、元塘、老屋经济合作社0.0930公顷,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双鱼经济合作社0.0310公顷,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坳头经济合作社0.0033公顷,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下洞经济合作社0.0277公顷,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竹兜经济合作社0.0310公顷,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坦塘经济合作社0.4411公顷,共1.0302公顷(折合约15.4530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结构和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包括厂房、住宅及其他房屋)、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其所有者、使用者或代管者必须保持其现状,不得抢建、抢种,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依法不予补偿。

阳城镇自然资源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大鹏,7803938;黎埠镇自然资源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谨行,7321032;小江镇自然资源所联系人及电话:李海玲,7355338。

特此公告。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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