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英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英德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0-13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英德市2022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英德市横石水镇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2.9429公顷,地块经批准后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将依规划安排使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清府函〔202145号)和《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调整)的通知》(英府〔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结合英德市横石水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征地村集体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特制定英德市2022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征地涉及权属及补偿标准

  征地涉及权属及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以货币方式支付给被征地集体,青苗、地上附着物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或所有权人。

  (二)社会保险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对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予以购买养老保险。

  (三)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等文件的规定,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2943公顷,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168万元/公顷,补偿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

  (四)宅基地安置。涉及宅基地的,将按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安置或补偿。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四、其他事项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方案无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横石水镇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村委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到横石水镇政府申请听证。横石水镇政府在收集全部申请后,将向英德市人民政府提请组织听证,听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横石水镇联系人:龙始明,联系电话:0763-2671019

  特此公告。


  附表:征地涉及权属及补偿标准情况表.xls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29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