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已编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将举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四、听证会代表应熟悉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五、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六、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2年9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林业大楼二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联系人:胡丽月,电话:8718321)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附件1或附件2)。
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七、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八、听证会代表应当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