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英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8-04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英德市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英城街道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8.6950公顷,用地经批准征收国有建设用地将依规划安排使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清府函〔202145号)和《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调整)的通知》(英府〔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结合英城街道办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征地村集体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特制定英德市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征地涉及权属及补偿标准

  征地涉及权属及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以货币方式支付给被征地集体,青苗、地上附着物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或所有权人。社会保险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对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予以购买养老保险。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等文件的规定,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清远市新纪元外国语高中学校用地面积7.9045公顷,产生留用地面积0.7905公顷。征收英德市英城街道办城西居委会岩前角经济合作社0.7905公顷土地做该项目留用地安置,其中岩前角经济合作社本村安置0.5395公顷,长迳经济合作社异地安置0.2510公顷,该留用地与项目用地合并报批。因异地安置长迳经济合作社产生留用地面积0.0251公顷,该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240万元/公顷,补偿款全额支付给岩前角经济合作社

  (三)宅基地安置。涉及宅基地的,将按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安置或补偿。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四、其他事项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方案无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黄花镇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村委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到英城街道办申请听证。英城街道办在收集全部申请后,将向英德市人民政府提请组织听证,听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英城街道联系人:吴开党,联系电话:0763-2282140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涉及权属及补偿标准情况表(英德市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xls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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