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2-06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

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南府〔202493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一)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4〕169号,详见附件1)。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5日。

  (四)批准用途:规划安排作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征收土地的位置。本批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三排镇东芒村第九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五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一至十六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经济联合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四、六、十经济合作社,征收土地的四至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附件2)。

  (二)被征收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为三排镇东芒村第九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五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一至十六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经济联合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三排镇东芒村第四、六、十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其中林地8.8665公顷、草地0.48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525公顷,合计9.407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依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清府〔202413号)和参照《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青苗、迁坟补偿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14〕35号)等文件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林地

8.8665

23.8740

参照南府办〔2014〕35号文件,按实际补偿。

草地

0.4881

39.9630

其他农用地

0.0525

39.9630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包括: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

  (三)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安排(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若被征地农村集体同意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可对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三十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4日

  六、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4〕169)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4〕169号)

     2.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26

 


                                                                       
附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4〕169号).pdf                                                                         
附件2: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