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关于共同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安全发展倡议,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18〕64号)、《广东省“数字政府2.0”建设全面深化涉企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及《广东省加快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工作方案》,把握通用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加快与数字政府业务融合创新,打造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先发地,建设全省数据标注产业之城,形成全省通用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地,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市数字经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清远市加快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6日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机关4号楼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电子邮件地址:adm3378800@163.com
(三)联系电话:0763-3780101
附件:清远市加快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