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吸纳社会优秀人才,充实我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参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有关办理事项的通知》(清人社〔2016〕161 号)精神,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清公通字〔2020〕84号)有关规定,我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接受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报名,经面试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招聘对象(免笔试),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登记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可报名(即出生日期在1984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0日):
1.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4.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专项人才库成员。
二、意向登记的方法
请自行下载填写《清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意向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qyga2014@163.com(以收到意向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60。
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