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对以下1家申报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了初审、复审和现场核查,形成了综合评价意见,确认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报条件,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阳山温榜山矿业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阳山县江英镇坑边村委群峰铁屎坪,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14418233249976365(有效期:2019年5月22日至长期),采矿许可证编号:C4400002017053220144420(有效期:2017年5月4日至2027年5月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4﹞Ra114II3(有效期:2020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保临,技术负责人:邱昌跃。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7日,公示期5天;
受理单位:清远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方正三街1号;
联系电话:0763-3463235。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清远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但反映的情况须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
清远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