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我局组织的招聘程序,拟聘用池秋鹏等6名考生为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书面反映要署上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公示异议受理单位: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501室。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2号。
联系电话:0763-3463363。
附:清远市公安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第三次第六批).xlsx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