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清府〔2018〕12号)规定,近期,清远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以清远市公安局名义印发(或牵头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没有清理出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清理结果情况向公众公示。
清远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