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清远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规定,经清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清城区欧俊健、陈植武落水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经核查,2022年8月7日17时许,欧俊健与亲戚朋友在清城区凤城街道沙田社区旅安桥桥底遛狗,期间,发现有一名男子(廖某培)野泳发生溺水,欧俊健立即奋不顾身跳进河中对其施救,因被溺水者(廖某培)挣扎紧紧抱住导致无法施救,后两人因体力不支一起沉入水底,同时,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路人陈植武立即下水施救并将两人拉上岸。随后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并开展抢救,其中施救者欧俊健被证实抢救无效死亡;陈植武受轻微伤,经医护人员现场治疗后暂无大碍。
本次公示自2023年2月7日至2月14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来访、来函、来电反映。
电话:0763-346386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方正三街清远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清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