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启用乐广高速公路1套电子警察区间测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的电子警察区间测速设备点位
乐广高速公路南行K237+110M至K246+900M。
二、限速值
大型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120公里/小时。
三、上述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实施时间和措施
自2022年11月10日零时起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对上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速公路五大队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