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清远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规定,经清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清新区罗金志落水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经核查,2023年9月11日8时许,清新区浸潭镇大湾岗小学一年级学生李某桐,上学途中在其奶奶的陪同下经过浸潭镇千禧桥。李某桐一直在其奶奶身后奔跑,由于事发当天刚下完雨,桥面湿滑,奔跑过程中李某桐要超越其奶奶,便要从桥面跳到桥路肩上,但不慎摔倒,从桥栏杆空隙处滑落至滨江河。8时7分左右,浸潭镇居民罗金志经过附近,发现有人落水后,马上从河堤跳下实施营救,小孩最终脱离生命危险。
本次公示自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来访、来函、来电反映。
电话:0763-346386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方正三街清远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清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