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清远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规定,经清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清城区李树彬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经核查,2023年6月4日5时许,林某青与叶某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伦洲岛沙滩周边水域游泳,游至水位较深位置时,叶某、林某青两人双双溺水,林某青在挣扎过程中不断呼喊救命,此时正在渔船上睡觉的李树彬,听见呼喊声音后,迅速前往渔船外进行观察,发现林某青后,迅速驾驶木筏前往林某青所在位置进行施救,并将其救起送至岸边。
2023年6月9日11时许,谢某、皮某、陈某、陈某柔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伦洲岛沙滩上游玩,随后陈某带着女儿陈某柔前往深水区域游泳,陈某在游泳过程中不慎呛水,连同其女儿陈某柔双双溺水。李树彬在渔船上听见呼喊声音,驾驶木筏前往溺水处将陈某柔救起并进行应急救护,待小女孩恢复意识后送往岸边交由小女孩亲属谢某等人照顾。
本次公示自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来访、来函、来电反映。
电话:0763-3463782。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方正三街清远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清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