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
联系电话:0763-3463839。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4年3月5日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考生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后6位 | 备注 |
郭晓晴 | 女 | 260327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
联系电话:0763-3463839。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