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启用二广高速公路2套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别为二广高速公路北行K2530+900M--K2524+100M、南行K2428+800M--K2435+500M、共2处区间测速设备),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示 ,将于2024年11月27日0时投入使用,提醒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速公路六大队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