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将于2025年3月1日凌晨零时正式启用4套区间测速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
二、设备设置地点
汕湛高速公路东行K410+870M至K405+080M;
汕湛高速公路东行K395+100M至K382+570M;
汕湛高速公路西行K382+550M至K395+000M;
汕湛高速公路西行K405+060M至K410+730M。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