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毕洪波会见清远市公安局2020年“广东省先进工作者”郭春航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2-07
  
12月2日上午,2020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据了解,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一次,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这届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共评选先进工作者363名、先进工作者36名、先进集体100名。其中,清远市公安局民警郭春航荣获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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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毕洪波会见荣获2020年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民警郭春航,勉励他继续发挥先进工作者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发扬工匠精神,以披星戴月、披荆斩棘、披肝沥胆、所向披靡的工作作风,为我市公安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当天,毕洪波对郭春航获得2020年广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表示祝贺。他指出,能收获此殊荣,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是郭春航自身努力、不断钻研取得的成果。在郭春航身上,体现了我市公安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良品质,也很好地诠释了局党委“争先晋位”“严纪律 强担当 练本领”的工作抓手和让群众平安满意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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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洪波强调:郭春航收获此殊荣,也是市公安局党委号召“渴求人才、崇尚奋斗”的结果。对此,他希望全体公安民辅警向郭春航学习,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成为专家能手,为我市公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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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春航简要情况

郭春航,男,198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清远市公安局民警。他是公安技术革新的“领跑者”。为解决公安装备能耗高、体积大的缺陷,研制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公安设备,获第四届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二等奖。他是填补空白的广东“警营工匠”。研发两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安装备列装产品,均在全国推广,先后为18省60多个地市公安机关提供了近百套设备用于实战,取得明显成效。他是清远公安自建市以来,首位技术革新成果获得部级科技奖项的公安基层民警,也是全省首位且截至目前唯一获得两次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二等奖的公安基层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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