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享有着
自由的权利
但这并不意味可以不顾后果
做出过激的行为
近日 清远就有一男子 为自己“任性”的行为 付出了代价 案件详情 2021年11月6日上午,阳山县公安局岭背派出所值班民警接110指令:阳山县岭背镇岭背卫生院犁头分院有物品被损坏,其损失价值不清楚。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岭背卫生院犁头分院的牌匾、宣传架及秩序围栏均被损坏。因故意损坏医院物品的行为恶劣,且属于破坏公物,岭背派出所立即安排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此案。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走访群众,逐步收集了相关证据,最终锁定黄某军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追查,民警发现黄某军在作案后已离开阳山。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随即对黄某军及其家人开展一系列劝投工作,在法律的威慑和民警努力劝告下,12月6日,黄某军主动到岭背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到岭背卫生院犁头分院故意损坏财物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黄某军是买药时因等得不耐烦而心生不满,遂破坏公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军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日常生活中 难免会遇到不顺心的事 但万万不能 为了发泄心中怒气 便做出过激的事情 一旦做了 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