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杨东
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的一名辅警 在今年3月的一次统一行动中 被车辆撞倒在地 经全力抢救,于4月19日殉职
家人在悲痛之余
代他签下了器官捐献同意书
决定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他的生命
△杨东
3月4日意外发生时,杨兰敏正在保安岗位值班。他接到电话:儿子杨东在执行公务中被车辆撞倒,陷入昏迷。找来同事代班后,杨兰敏与家人赶往医院。当晚,杨东被送往距离最近的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手术。
为获得更好的救治条件,在省市县三级的共同努力下,杨东于3月5日被转至广东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后经专家会诊以及全力救治,始终未脱离危险期的杨东,于4月19日不幸离世。
杨东走了,其父母妻子商议并决定签署器官捐献,让儿子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在世间延续。19日上午,器官捐献正式开始前,9名医护人员向病床上的杨东鞠躬默哀。
在省红十字授予的器官捐献证书中这样写道——按照其生前意愿,经直系亲属同意,自愿无偿捐献肝脏、肾脏用于科学研究和临床需要,此举功德无量,流芳千古。
杨兰敏收拾好捐献证书,并放进儿子杨东曾获得的一大摞的荣誉中。这里面有连山公安授予的“先进辅警”“平安宣传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先进辅警警务队员”等称号,以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授予的“抗疫先进典型”“七一”安保四级嘉奖等荣誉。
4月18日深夜,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在病房外进行。参与者包括杨东的父母、妻子、弟弟等直系血亲。数小时前,亲属们收到医院方面的建议:杨东的情况很不理想,要做好心理准备。同时考虑到伤者年轻且身体健康,可考虑进行器官捐献。
农民出身的杨兰敏从未接触过器官捐献事宜,但听到说能挽救更多的人,他投下了同意票。杨兰敏说,“杨东一直都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虽然此刻他昏迷不醒,但我能感受得到,他会支持我的这个决定。”
妻子梁丽沙在镇卫生院工作,身处卫生战线多年,她明白器官捐献对生命的意义。最重要的是,只要符合捐献标准,杨东能挽救更多患者的命,梁丽沙擦了擦眼泪,细声吐出:“我希望他以另外一种方式活下去”。
杨东的弟弟杨兰也赞同器官捐献的做法。在哥哥的影响下,杨兰也考入警队,成为派出所的一名辅警。在同为公安辅警的杨兰看来,身故之后还能挽救更多家庭,这便是用生命实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