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酒后驾驶本身
就是一种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竟然还有人!
“失驾+酒驾+套牌”
胆儿也太肥了
4月25日上午,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角中队在开展“清风2022”第8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查获一起“失驾+酒驾+套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时31分,黄某驾驶一辆悬挂粤R6***5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县城环城西路某骑车维修厂附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交警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为他人机动车号牌,且驾驶人黄某的驾驶证已注销,属无证驾驶。 据黄某交代,上午9时许其在某早餐店用餐时喝了两杯散装米酒,休息片刻后,想着离家也就两公里左右,便怀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回家中。 经查实,黄某本人曾考取过“C4D”驾驶证,但因逾期未换证已被注销。所驾驶的摩托车并无入户手续和购买保险,悬挂的粤R6***5号牌是其亲属的,其为了方便加油,自行将号牌安装到该辆摩托车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规定 黄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 驾驶机动车的多项违法行为 将面临罚款8000元的处罚 4月25日20时许,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警大队石角中队在石角镇兴仁路段开展“清风2022”第8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拦截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检测驾驶人邓某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询问,邓某表示其当晚在兴仁街边与朋友一起喝啤酒后,便驾驶摩托车回家。 同时经现场核实,驾驶人邓某还存在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多种违法行为。交警对其机动车进行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无证驾驶
酒后驾驶危害大
大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做到饮酒不开车
开车不饮酒
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持续巩固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
清远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交通安全整治
“清风2022”专项行动
4月25日
全市共出动14192人次参加行动
其中公安部门9760人次
党政部门4432人次
现场劝导交通违法37104起
2022年全市交通安全整治
“清风2022”专项行动
第八次统一行动现场情况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能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