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失驾+酒驾+套牌”,清远这个司机真疯狂......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4-27

众所周知

酒后驾驶本身

就是一种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竟然还有人!

“失驾+酒驾+套牌”

胆儿也太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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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上午,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角中队在开展“清风2022”第8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查获一起“失驾+酒驾+套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时31分,黄某驾驶一辆悬挂粤R6***5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县城环城西路某骑车维修厂附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交警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为他人机动车号牌,且驾驶人黄某的驾驶证已注销,属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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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黄某交代,上午9时许其在某早餐店用餐时喝了两杯散装米酒,休息片刻后,想着离家也就两公里左右,便怀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回家中。



   经查实,黄某本人曾考取过“C4D”驾驶证,但因逾期未换证已被注销。所驾驶的摩托车并无入户手续和购买保险,悬挂的粤R6***5号牌是其亲属的,其为了方便加油,自行将号牌安装到该辆摩托车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规定

黄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

驾驶机动车的多项违法行为

将面临罚款8000元的处罚


   4月25日20时许,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警大队石角中队在石角镇兴仁路段开展“清风2022”第8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拦截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检测驾驶人邓某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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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邓某表示其当晚在兴仁街边与朋友一起喝啤酒后,便驾驶摩托车回家。


   同时经现场核实,驾驶人邓某还存在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多种违法行为。交警对其机动车进行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无证驾驶

酒后驾驶危害大

大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做到饮酒不开车

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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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持续巩固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

清远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交通安全整治

“清风2022”专项行动


4月25日

全市共出动14192人次参加行动

其中公安部门9760人次

党政部门4432人次

现场劝导交通违法37104起

2022年全市交通安全整治

“清风2022”专项行动

第八次统一行动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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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能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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