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2个、3个...
17个!
两辆小客车
竟然载了17个人!
11月22日7点25分,阳山县公安局交通整治组联合杨梅派出所在汕昆高速杨梅东出口附近路段执勤时,发现两辆小型普通客车的车厢内坐满了人,民警立即拦停车辆。
经检查,发现该两辆车皆是核载7人,车牌为粤R7***3的小车实载8人,车牌为粤RY***6的小车实载9人。经询问,两辆车的乘客均为在杨梅镇采摘水果的工人,为了贪图便利,驾驶人利用原本准乘为7人的小客车违规搭载工人到采摘水果的林场进行作业,刚上路就被交警快速查获。
民警对驾驶人黄某及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乘坐人员耐心地讲解了小型客车违规超载的危害,指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对驾驶人黄某及陈某的违法超载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无座乘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近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警大队源潭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执勤期间,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车厢没关好,执勤民警随即将车辆拦截检查。 经核查,该车辆核载3人,实载16人,超员13人。针对该货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向驾驶人进述货车超员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扣3分的行政处罚。民警还责令驾驶人将车厢内的人员进行转运。 驾驶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性,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