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做了这事还心存侥幸?又有两人被处罚!【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9-18

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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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总觉得不会遇到交警

总觉得不会发生意外

总觉得少喝一点没问题

但很多时候

不是一句你觉得就能挽救几个家庭

或者一条鲜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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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县城星月西路设卡执勤。对车辆号牌为粤RA7***号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对驾驶人欧阳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乙醇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欧阳某某称其刚于附近吃完宵夜,心想没喝多少酒而且离家不远,便侥幸驾车上路,于是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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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酒后驾车的严重性及危险性,并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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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安守护安全不打烊

不管风吹还是雨打

我们都会在路口等你


  近日,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查处违法行为时,执勤人员发现一辆小轿车在靠近交警检查点时,突然放缓了车速,随即上前对其拦截,在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驾驶员冯某更是神色慌张,支支吾吾,通过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得结果为31mg/100ml,属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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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冯某当晚在朋友家喝酒,虽然知道酒驾违法,但是心存侥幸,觉得自己不会这么巧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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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清远公安

在此提示广大群众

酒后驾驶危险性极大

极易引发危险和悲剧

同时又面临法律的制裁

请别再抱有侥幸

否则必尝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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