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男子自导自演“绑架案”,竟是为了……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0-23
一男子自导自演“绑架”闹剧
企图骗家人转账
目前
该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我丈夫被绑架了。”10月19日14时许,市民潘女士跑进连州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报警。然而,随着深入调查,民警发现潘女士丈夫黄某杰竟自导自演“绑架”案,只为让家人转账7000元人民币。目前,黄某杰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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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潘女士介绍,10月18日7时许,潘女士丈夫一如往常去上班。17时许,潘女士发现其丈夫银行卡密码改了,便马上联系他。没想到其丈夫把她拉进了黑名单。

10月19日14时许,潘女士家人收到信息:“我被人绑架了,转账7000元过来就放人。”但这条微信发来后,很快就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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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丈夫可能出事了,潘女士与家人便立刻来到南门派出所报案。在报案期间,一陌生电话致电潘女士家人,“快点打钱过来,时间快到了”,要求“把钱打到该打的地方”就挂了电话。

10月19日16时许,潘女士家人再次收到信息:“我本人现在城西坭潭路口上一个路口,现被人拉走了”。

考虑到潘女士丈夫的人身安全,南门派出所马上将情况上报,加大排查力度,在连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清远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协助和指导下,很快发现了潘女士丈夫的线索。于是,民警立刻赶往展开搜索行动。

最终,在当天22时37分,民警在一村子文化室发现了潘女士的丈夫黄某杰。“当时他正躺在椅子上玩手机。”根据丰富的工作经验,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这并不是一起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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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民警发现黄某杰手机里安装了某款app,账户里有14931.04元的“养老金”,“总收益”8144.39个元宝,“他正在玩一种网络赌博游戏,app提示往账户里充值7280元。”但由于没钱了,黄某杰便自导自演了“绑架”案,让家里人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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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黄某杰对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和赌博的行为供认不讳。连州市公安局对黄某杰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行政拘留十日,以赌博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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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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