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一盗窃团伙被端,多名偷车贼落网!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1-13

近日

清远公安成功

打掉一个盗窃团伙

抓获4名嫌疑人

带破数宗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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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清远市公安局洲心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数名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某住宅区周边的电动车被盗窃。

接报后,洲心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处置。根据现场掌握的情况,民警怀疑这是一起团伙作案,便立即联合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打击“盗抢骗销”专业队展开调查。

通过走访排查及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办案民警发现4名男子形迹可疑,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深入分析研判,初步锁定盗窃嫌疑人相关信息,并成功将4名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4名嫌疑人均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11月3日

事主刘先生将一面

印有“人民卫士 破案神速”的锦旗

送到九陂派出所民警手上

对公安机关快速破案

及时挽回群众财产损失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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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连州市公安局九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工地上的电线被盗。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相关技术部门同时开展分析等工作。

当天17时50分,办案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张某某,发现其在某酒店附近活动,随即迅速调度附近巡逻警力前往抓捕。最终在各部门协作下,于当天18时许,在连州镇某村成功将其抓获,现场起获一批被盗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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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偷东西后果这么严重

你还不会不知道吧

让我们一起来

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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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案连着民心

破案关乎民生

清远公安始终对侵财类案件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

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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