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一会儿,没关系”
“多一个,问题不大!”
有的驾驶人不把超员当回事
“负重”危险出行
殊不知超员载客
挤出来的是危险
超出去的是生命
近日
清远公安在同一路段
连续查获两起超员违法行为
又是侥幸心理“作怪”
近日,连山交警在G234国道附近设卡查车时,连续查获两起超员违法案例,两辆小型客车都是核载人数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执勤警员现场对司机和乘车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督促驾驶人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并依法对两名违法驾驶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危及生命的重量
多一个都不允许
也许很多人都存在侥幸心理
以为悲剧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超员的危害
你知道吗?
1.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情况。
3.加重事故后果
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4.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成为了大部分驾驶人的共识
酒后驾驶
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
但这名驾驶人
无牌+无证+酒驾
身负这么多违法行为
还大摇大摆地上路
难道这就是喝酒壮胆?
前段时间,阳山交警开展冬季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无证轻便三轮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见状,现场执勤警员马上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该驾驶人体内酒精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执勤警员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对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当无证驾驶人员作出交通违法行为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在驾驶时,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从自身做起,彻底杜绝乘坐超员车辆,切勿贪图一时方便,或者存在侥幸心理。
● 坐车前,注意查看车辆情况,拒绝乘坐车况老旧、资质不明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 坐车请系好安全带,并遵守乘车规定,不与司机攀谈,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 如在乘车过程中,司机发生超员情况,应警示司机,及时制止超员超载行为发生。